評估政策

評估目的

學生方面:

  1. 掌握學習目標
  2. 了解在學習上的強、弱項,以自我調整,逐步改善
  3. 了解自己的學習需要,改善學習

 

教師及學校方面:

  1. 了解學生在學習上的強、弱項
  2. 為學生提供優質回饋,以改善他們的學習
  3. 調整課程設計及學與教策略,提升學與教的效能
  4. 了解學生的學習需要和能力,優化個別照顧

 

家長:

  1. 了解女兒的強、弱項,予以合理期望

 

評估原則

學校注重學與教,透過課堂表現、進展性及總結性評估,為學生提供適切的回饋,優化課堂,以促進學生有效學習,循序漸進地為學生「學會學習」奠下基礎。

 

評估模式

一、分數比例

  1. 課堂表現(10%):根據學生帶齊物品、課堂參與、完成課業、課堂行為及禮貌作為評估項目
  2. 進展性評估(40%):科本訂定分數比例,計分項目包括單元工作紙、小測、統測等多元模式
  3. 總結性評估(50%):學期考試

 

二、評估形式

評估形式多元化,其中包括筆試、口頭匯報、科技設備輔助讀卷及答卷、加時作答等

 

三、評估及呈分次數

上學期 下學期
P4 統測一次 學期考試一次 統測一次 學期考試一次
P5 統測一次 學期考試一次 統測一次 學期考試一次(呈分)
P6 統測一次

(呈分)

學期考試一次 統測一次

(呈分)

學期考試一次
S1-S2 統測一次 學期考試一次 統測一次 學期考試一次
S3 統測一次 學期考試一次 統測一次

(呈分)

學期考試一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