評估目的
學生方面:
- 掌握學習目標
- 了解在學習上的強、弱項,以自我調整,逐步改善
- 了解自己的學習需要,改善學習
教師及學校方面:
- 了解學生在學習上的強、弱項
- 為學生提供優質回饋,以改善他們的學習
- 調整課程設計及學與教策略,提升學與教的效能
- 了解學生的學習需要和能力,優化個別照顧
家長:
- 了解女兒的強、弱項,予以合理期望
評估原則
學校注重學與教,透過課堂表現、進展性及總結性評估,為學生提供適切的回饋,優化課堂,以促進學生有效學習,循序漸進地為學生「學會學習」奠下基礎。
評估模式
一、分數比例
- 課堂表現(10%):根據學生帶齊物品、課堂參與、完成課業、課堂行為及禮貌作為評估項目
- 進展性評估(40%):科本訂定分數比例,計分項目包括單元工作紙、小測、統測等多元模式
- 總結性評估(50%):學期考試
二、評估形式
評估形式多元化,其中包括筆試、口頭匯報、科技設備輔助讀卷及答卷、加時作答等
三、評估及呈分次數
上學期 | 下學期 | |||
P4 | 統測一次 | 學期考試一次 | 統測一次 | 學期考試一次 |
P5 | 統測一次 | 學期考試一次 | 統測一次 | 學期考試一次(呈分) |
P6 | 統測一次
(呈分) |
學期考試一次 | 統測一次
(呈分) |
學期考試一次 |
S1-S2 | 統測一次 | 學期考試一次 | 統測一次 | 學期考試一次 |
S3 | 統測一次 | 學期考試一次 | 統測一次
(呈分) |
學期考試一次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