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務對象
年齡由 9 – 18 歲,因在家庭、個人行為或情緒上,面臨適應困難,及其家庭暫時無法提供適當管教及照顧的女青少年 (入住年齡一般不超過 16 歲半)。
本中心未能提供服務予下列人士:
- 懷孕者
- 有嚴重情緒或行為問題者
- 精神病患者
- 需特別醫護照顧者
名額及編制
本校設小四至中三,共9班,每班12人;中心設有 3 個家舍,合共提供 64 個宿位。
費用
- 住宿、膳食及學費全免;
- 書簿、個人衣著、生活用品及醫療費用需由家長負責。
申請手續
家長必須同意女兒入住 / 讀,方可透過以下人士:
- 社會福利署或非政府機構的家庭服務中心社工
- 學校社工
- 醫務社工
- 外展社工
- 中學校長
向下述政府部門合辦的中央統籌轉介系統 (CCRM)查詢及申請:
- 社會福利署感化服務組 (電話:2892 5106)
- 教育局特殊教育支援第二組 (電話:3698 3727)
透過以下連結可下載「安排學生入讀群育學校/院舍申請表格」
http://www.edb.gov.hk/attachment/tc/edu-system/special/support-subsidy/special-school/ccrm/ssd_5_application%20form_chi.pdf。
入住期及離院
入住期約為一年半至兩年,中心會定期評檢個別學生的需要及進度,與家長 / 監護人、學生及轉介社工共同商議離院日期及未來計劃。
服務範圍及內容
學校提供主流課程,並保送學生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。
家舍照顧及生活訓練
- 原家舍讓學生在安穩、有秩序、尊重私穩和溫馨的家舍生活環境中,學習處理人際關係,接受家居技能訓練等。
- 自治組為即將回歸家庭的學生提供實踐自治生活的訓練機會。
社工服務
- 協調及跟進「個人培育計劃」,定期安排個案評檢會議評估進展及需要,與轉介社工、家長、有關職員及學生一同檢討及商議「個人培育計劃」的具體改進方案。
- 提供個人及小組輔導,及定期安排不同形式的親子活動或家長教育。
康體及社區服務活動
- 安排不同類型的康體或服務活動,以增強學生的自我了解,發展潛能,培養愛己及人的精神。
- 學校放假期間推行豐富而多元化之活動,讓同學善用餘暇,進行另類學習和鍛鍊。